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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新东升学会计开具红字发票如何办理

发布时间:2016-04-14 11:51作者:新东升培训学校来源: 点击:
  洛阳新东升学会计开具红字发票如何办理

1、前提条件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
    值得注意的是,两种条件下对应的申请时限不同。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提出申请;尚未交付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提出申请。
  
洛阳新东升学会计开具红字发票如何办理(图1)
 
2、开具流程
   (1)销售方提交申请单
    销售方须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或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2)销售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
    销售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
   (3)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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